关于2021年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机电工程系     时间:2021-12-04 09:54:21   浏览次数:

关于2021年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单位):

现将暑假时间及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部门(单位)认真遵照执行,妥善安排好假期各项工作。

一、工作安排

1.教师放假时间为7月12日(周一)-8月15日(周日),8月16日(周一)上班。教学部门按教务处、学生处(武装部)、中职教育处工作安排开展各项工作。

2.机关放假时间为 7月19日(周一)起至8月13日(周五),8月16日(周一)上班。

3.招生办公室、就业与对外合作办公室、企业培训部、继续教育学院(鉴定所)、高远公司、亿通公司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假期,确保日常工作不受影响。

4.中层干部淡化假期,手机须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本部门工作正常开展及应急工作的处理。中层干部在离开市区要执行请假制度。

5.按照《学院总值班管理规定》,假期期间继续实行中层干部夜间值班制度。夜间值班表由综合办公室发布,值班人员不得自行变更、调换。特殊原因需调整值班安排的,由值班人员提前向带班领导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本人与其他中层干部协商,明确替班人员后报综合办公室方可变动值班安排。

二、相关要求

1.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暑假期间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学校开学和放假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委教通〔2021〕9 号)》的文件要求,做好离校安排和假期管理,要在暑假期间筹划好下学期各项工作,并落实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

2.全体教职工、学生都要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严密防范,教育全体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积极配合并服从各级防控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食、住、行、游、购、娱各环节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要继续深化落实学院疫情防控校园管控方案,严防外部输入,严把校门入口关。结合当前省内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学院自8月1日起实行封校管理。

3.假期安全保卫处、中职教育处要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要经常巡视校园,保证校园安全;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高度负责,遇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4.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假期维稳工作,及时了解掌握信息,确保信息渠道的畅通,对于掌握的信息要及时报告,不得延误。

5.学生处(武装部)、中职教育处、就业与对外合作办公室、各系要及早谋划筹备秋季学期开学,及中、高职就业(顶岗实习)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遵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早谋划、科学制定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方案,做好开学前防控措施落实、校园环境维护、人员物资保障、教育教学安排等各项工作准备,明确返校要求并及时通知师生。

请各部门(单位)将假期值班表于7月14日下班前通过AIC分别传至学院综合办公室(李林林)、安全保卫处(朱平)邮箱。值班表需注明值班人联系电话、值班地点。

                           

  综合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